根據最新的危廢名錄,水性漆渣和桶不屬于危廢了,還需要做鑒定嗎?
內容: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HW12染料、涂料廢物,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油墨、染料、顏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最新的危廢名錄里面已經明確表示不包括水性漆了,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水性漆水渣和水性漆桶是否不需要進行危廢鑒定,當作一般固廢處理?
答復單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答復內容:
您好,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編制組就《名錄》編寫的解答材料提及,根據危險廢物的法律定義,列入《名錄》的廢物屬于危險廢物,未列入《名錄》廢物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特性的也屬于危險廢物。本次修訂刪除的廢物,以及《名錄》中用括號注明的“不包括…”的廢物,均屬于未列入《名錄》的廢物。對于這些廢物,若不能通過工藝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險特性,則需進一步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1~7)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 298)等判定是否屬于危險廢物。詳見http://www.craes.cn/glzc/202012/t20201223_814505.shtml。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