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是聯合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的公約,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地球首腦會議上通過。公約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目前,公約已擁有189個締約國。公約第一次締約方會議(COP)于1995年在德國柏林召開。
COP1·德國柏林 1995年
會議通過了《柏林授權書》等文件,同意立即開始談判,就2000年后應該采取何種適當的行動來保護氣候進行磋商。
COP2·瑞士日內瓦 1996年
會議就“柏林授權”所涉及的“議定書”起草問題進行討論,未獲一致意見,決定由全體締約方參加繼續討論,并向COP3報告結果。
COP3·日本京都 1997年
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在大會上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它規定從2008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的承諾。
COP4·布宜諾斯艾利斯 1998年
大會上,發展中國家集團分化為3個集團,一是小島國聯盟(AOSIS),二是期待CDM的國家;三是中國和印度,堅持目前不承諾減排義務。
COP5·德國波恩 1999年
通過了《公約》附件—所列締約方國家信息通報編制指南、溫室氣體清單技術審查指南、全球氣候觀測系統報告編寫指南。
COP6·荷蘭海牙 2000年
談判形成歐盟-美國-發展中大國(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勢。美國等少數發達國家執意推銷“抵消排放”等方案,并試圖以此代替減排。
COP7·摩洛哥馬拉喀什 2001年
在摩洛哥馬拉喀什召開的COP7上,通過了有關京都議定書履約問題(尤其是CDM)的一攬子高級別政治決定,形成馬拉喀什協議文件。
COP8·印度新德里 2002年
會議通過的《德里宣言》強調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與可持續發展仍然是各締約國今后履約的重要任務。。
COP9·意大利米蘭 2003年
在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的情況下,俄羅斯不顧許多與會代表的勸說,仍然拒絕批準其議定書,致使該議定書不能生效。
COP10·布宜諾斯艾利斯 2004年
來自150多個國家的與會代表圍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10周年來取得的成就和未來面臨的挑戰等重要問題進行了討論。
COP11·加拿大蒙特利爾 2005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同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市舉行的COP11達成了40多項重要決定。
COP12·肯尼亞內羅畢 2006年
大會取得了2項重要成果:一是達成包括“內羅畢工作計劃”在內的幾十項決定,;二是在管理“適應基金”的問題上取得一致。
COP13·印尼巴厘島 2007年
會議著重討論《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進一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了“巴厘島路線圖”。
COP14·波蘭波茲南 2008年
八國集團領導人就溫室氣體長期減排目標達成一致,其他締約國共同實現到2050年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少一半的長期目標。
COP15·丹麥哥本哈根 2009年
2009年12月7日起,192個國家的談判代表將在哥本哈根召開COP15會議,商討《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到期后的后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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