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問題的回復
2021-11-26
來信: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中規定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相關分類說明與依據是什么?
回復:
國土空間規劃分類建議參考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自然資辦發〔2020〕51號),指南整合原《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海域使用分類》等分類基礎上,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上述指南對“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有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