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常見危險化學品事故案例之鹽酸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介紹
2004年8月12日8時左右,化學分廠安全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卸酸站1#酸罐(容積50立方米,鋼質內襯橡膠,裝30%左右的鹽酸)排污管根部泄漏,當時由于酸霧較重,人員無法靠近。8月13日上午,化學分廠檢修班長劉某帶領本班人員張某、李某、孫某、畢某到卸酸站處理1#酸罐排污管漏點,8時開工作票,8時10分開始檢修。為了把酸罐排空,班長劉某帶領人員注水后將水排凈。9時,劉某、張某、李某上到罐頂準備打開人孔對漏點進行檢查,因螺絲腐蝕銹死,三人動用火焊切割螺絲。切割作業進行10分鐘左右,突然一聲巨響,酸罐人孔盲板被崩開,氣流沖擊致使房蓋被崩開2×3米左右的洞,造成焊工張某跌落地面后,被掉落的混凝土蓋板塊壓住,送醫院搶救無效,于10時10分左右死亡。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卸酸站1#酸罐內襯脫落,造成酸罐鋼質罐壁直接與內鹽酸接觸反應,產生氫氣,與罐內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被火焊引爆,造成爆炸。
2)間接原因
①電焊工張某安全意識淡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屬違章操作。
②檢修班長劉某,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作為工作負責人沒有較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不遵守“兩票三制”,沒有識別工作過程中的風險點,也沒有采取相應的保障措施。工作前對酸罐本體的清洗情況沒有進行認真檢查和落實,該項工作的安全交底不細,監護不到位,違章指揮。
③化學分廠主任蘭某,在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忽視安全生產,對職工要求不嚴,管理不細,沒有對安全教育和監督工作做深入細致的工作,對重大作業項目沒有靠前指揮,現場“三違”現象嚴重,沒有較好地履行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3)管理原因
①宏偉熱電廠化學分廠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無視廠紀廠規,在對鹽酸罐的日常維護、檢修工作中,沒有按照《宏偉熱電廠化學設備檢修規程》操作,缺乏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與監督,致使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按照IMS(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將IMS“兩書一表”與實際工作有機結合,風險辨識不充分,控制措施不落實,安全生產職責界定不清晰、管理控制不到位。
②宏偉熱電廠HSE監督站在日常的現場安全監督工作中,對基層單位IMS“兩書一表”實施、現場的規范操作缺乏監督力度,對兼職監督員的管理與考核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③宏偉熱電廠安全質量環保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死角,缺乏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缺乏對基層單位IMS“兩書一表”與實際工作結合的指導。
(3)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認識不清足,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沒有真正沉到基層。
要認真吸取這起事故教訓,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不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操作紀律,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知識學習、培訓,實現安全生產。
2)檢修現場有章不循,違章作業。
要進一步明確分工,落實各級生產人員的安全職責,加強對工作票、操作票和動火票的管理,嚴格履行執行程序。加強鍋、容、管、特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年度檢驗計劃,杜絕無證上崗等為重點強化全廠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確保生產安全。
3)職工安全意識淡薄,自我防護能力差。
要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技術素質和綜合應用能力,使生產人員能夠深刻理解和熟練掌握規程的每一個條款,并能很好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把執行規程變成員工的自覺行動,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創造安全生產新局面。
4)基層單位既沒有把安全措施做到位,又不認真進行現場檢查核實,安全管理部門失察,HSE監督失效。
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和生產操作項目要按要求實施好HSE監督,對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涉及有毒有害場所的作業項目,HSE監督站要派監督員實施現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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